朝陽科技大學 華語中心 - 抵免學分

 

 

朝陽科技大學外籍生通識華語課程抵免學分實施要點

 

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華語中心全校性課程委員會議擬定(109.06.05)
108學年度第
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訂定(109.06.24)
110學年度第
2學期第1次華語中心會議修正(111.05.13)
110學年度第
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(111.06.08)
111學年度第
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(112.06.07)

 

一、依據本校學則及學生抵免學分辦法,訂定「朝陽科技大學外籍生通識華語課程抵免學分實施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二、申請華語課程學分抵免者需於入學系所後第一學期提出申請。

三、符合下列標準者,可檢附證書,申請校訂必修華語課程學分抵免。

(一)具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)進階級(Level 3)或新漢語水平考試(HSK)五級證書者得抵免4學分。

(二)具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)高階級(Level 4)或新漢語水平考試(HSK)六級證書者得抵免8學分。

四、本要點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。

五、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,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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