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陽科技大學 華語中心 - 抵免學分

 

 

朝陽科技大學外籍生通識華語課程抵免學分實施要點

 

201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華語中心全校性課程委員會議擬定(2020.06.05)

201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訂定(2020.06.24)

202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華語中心會議修正(2022.05.13)

202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(2022.06.08)

一、依據本校學則及學生抵免學分辦法,訂定「朝陽科技大學外籍生通識華語課程抵免學分實施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二、申請華語課程學分抵免者需於入學系所後第一學期提出申請。

三、符合下列規定得申請抵免學分:

(一)在教育部認可的「代訓華語中心」修讀至少720小時華語課程且具華語文能力測驗(以下簡稱TOCFL)「基礎級」( Level 2 )證書者,得抵免華語課程12學分;具TOCFL「進階級」(Level 3)證書得抵免華語課程18學分。

(二)在海外或非教育部認可的「代訓華語中心」修讀華語課程且具「基礎級」( Level 2 )證書者,得抵免華語課程8學分;具TOCFL「進階級」(Level 3)證書得抵免華語課程12學分;TOCFL「高階級」(Level 4)證書得抵免華語課程18學分。

四、具國際公信力的華語文能力測驗(例如HSK)證書者亦可抵免,由華語中心審核。

五、未具華語文能力測驗證書,也無法檢附修業證明,但華語聽說讀寫能力達上述程度者,亦可提出申請學分抵免,由華語中心審核。

六、入學前曾在其他大學修習華語學分課程者,可向華語中心申請華語課程學分抵免,由華語中心審核。

七、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,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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